1.本馆对全校师生实行全开放、大流通的服务模式。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可在湖西校区逸夫图书馆、湖东校区图书馆实现图书通借,但不得跨校区还书。
2.图书馆配备自助借还书机,读者可自行办理借还手续,也可以在湖西校区逸夫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湖东区图书馆二楼阅览部办理借还手续。
3.图书馆收藏的报刊只提供在馆阅览服务。
4.教职工读者每人限借图书数量为20册,借期90天,到期可到馆或利用图书馆网站办理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学生读者:研究生每人限借图书数量为15册,借期90天,到期可到馆或利用图书馆网站办理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本、专科生每人限借图书数量为15册,借期30天,到期可到馆或利用图书馆网站办理续借1次,续借期为10天。寒、暑假不作借期计算。
5.借阅逾期,不能再次借阅图书,须将逾期图书归还后,方可重新享有图书馆服务。
6.阅览图书,阅后请放回中转书架,由工作人员统一上架;阅览报刊,阅后请放回原架位处。
7.请勿在文献上折页、涂画、批注、圈点、撕割。请读者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以上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请总服务台工作人员盖图书污损章,以明责任。
8.馆内阅览区电脑只供读者检索和查询文献信息使用。
9.读者必须在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将书带出图书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10.职工调离、退休,学生退学、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应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