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沟通交流提供良好途径,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次数: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两次。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时间:每学期期末。
第四条 评议标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八荣八耻”行为准则和图书馆制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以及党员目标责任书的内容。
第五条 评议步骤:
1、他人评议。党支部通过有效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组织及党员的评议意见,整理归纳后交给党支部和党员;组织进行党员之间的相互评议。
2、自我评议。党员进行自我反思,撰写个人党性分析资料,总结一年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同时,填写《党员年度评议表》
3、党员评议。党支部召开支部评议会,对党员个人资料逐一进行评议;推荐优秀党员。会议过程,进行记录。会后将个人分析资料及考评表交党支部书记。
4、反馈通报。党支部委员会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填写《党员年度评议表》中“党支部评议意见”栏目,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本支部党员;党支部将本支部评议情况通报、会议记录、个人分析资料、考评表一并上交党总支,经党总支审核,统一在图书馆内通报。
第六条 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要客观地肯定优点、查找不足,积极地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2、坚持深入分析。要静心反思,深刻剖析,切实提高自己。
3、坚持以诚相见。要诚心、热心、虚心,在沟通交流中求得理解、帮助、达到共识。
第七条 本制度由图书馆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党总支
2014年3月10日